陳旭宇/文 Hilary Mantel 在活著的時候,很多時間都在死去的人對話。Mantel的歷史小說就是創(chuàng)造逝者之間的對話和人生。 “他們都已經死了,我要和他們談談”,她在一次講座中談到《狼廳》(Wolf Hall)三部曲的創(chuàng)作時這么說。Mantel的《狼廳三部曲》第三部《鏡與光》 (The Mirror and The Light) 2020年出版時,全世界都在封閉禁足之中,非常適合讀書。我在很多杯咖啡之間讀完了900多頁的《鏡與光》,但不由心生憂慮:Mantel深陷都鐸時代太久,恐怕把生命力耗盡。她于2022年過世。
和鬼魂交談,讓逝者說話,Mantel對此有一種執(zhí)念。她的自傳書名叫Give Up the Ghost。她曾寫過,她有一個陰郁的童年,在房屋和床具的陰影中經常能感受到有一個聲音和她交談。在她的寫作生命中,她耗費大量盡力重建歷史人物的人生故事。她的第一部小說是歷史小說A Place of Greater Safety,用了一千頁重建法國大革命時期丹東、羅伯斯庇爾等人物的人生?!独菑d》三部曲在我看來是過去五十年最好的英語小說,推倒了偶像英國天主教圣徒托馬斯·莫爾 (Thomas More) ,并從都鐸歷史的陰影中重塑托馬斯·克倫威爾 (Thomas Cromwell) 。
Mantel對自己當下的世界也非常敏銳,她的評論和批評文章充分展現出一個公共知識份子的膽量、智慧和尖銳。2023年出版的A Memoir of My Former Self: A Life in Writing是她過去四十年發(fā)表過的文章集,書中每一頁都跳躍著Mantel的睿智和幽默,清醒地認識自己以及周圍的世界。就連這本書的書名也是一種和逝者的連接,她自己。
T.S.艾略特 (T.S. Eliot) 說, “歷史的意義又含有一種領悟,不但要理解過去的過去性,而且還要理解過去的現存性,歷史的意識不但使人寫作時由他自己那一代的背景,而且還要感到從荷馬以來歐洲整個的文學及其本國整個的文學有一個同時的存在,組成一個同時的局面” 。Mantel在The Reith Lecture一章中寫道: “圣奧古斯汀說,逝者不可見,他們并非不在。你無需相信鬼魂以確定是否真實。我們攜帶著先祖的基因和文化” 。
Mantel的精神和文字中就有這種過去的過去性和現存性的同在。于我個人而言,她引導我進入莎士比亞的時代和他的全集。
重讀莎士比亞
《狼廳》是對托馬斯·莫爾的去魅。他成為偶像早在都鐸時代就已開始,我今年開年讀的第一本書就是Thomas More。這是多位劇作家的合作劇本,但被負責內容審查的筵喜官 (Master of Revels) 數次修改,以至從未上演,也沒有出版,直到手稿在三個世紀之后被人發(fā)現。這也是這部戲劇最大的價值所在。伊麗莎白和詹姆斯朝的戲劇手稿極少有保存下來,而這部手稿有160多行出自莎士比亞。研究者確認手稿上的筆跡和詩人在其它法律文件上的簽名屬于同一個人。莎士比亞負責的這段正是青年莫爾展現領導力的一個場景,他對發(fā)起騷亂的學徒群眾發(fā)表演說,呼吁他們包容外國人。在近年歐洲難民危機和排外潮中,這段臺詞被單獨印刷成頁,穿越四個世紀,依然激蕩人心:Let’s do as we may be done by。
在全集之中,我閱讀次數最多的是《哈姆雷特》,但感覺并不強烈。這是整個西方文學世界被研究和書寫最多的作品,每年依然有400多種新版書籍談論它。我年初讀了河畔版、新劍橋版和劍橋版的《哈姆雷特》。有趣的是,新劍橋版的編輯Philip Edwards在扉頁上向他的曾祖父致敬——他曾經也是教堂墓地的掘墓人。
重讀多了,文本中的詞句會變得更加跳脫,經常會被一些句子擊中。這大概也是“純粹的愉悅”的一種。第五幕Ophelia下葬的一景,Laertes對著妹妹尚未填土的墓穴說道:
Lay her i’th’ earth,
And from her fair and unpolluted flesh
May violets spring!
這是多么驚悚和美麗的詩句。它把尸體腐朽的過程和美與愛(violet的花語)的想象融合在兩行之中,即具象又虛無,令人心碎至幻滅。
劍橋版編輯John Dover Wilson 是莎士比亞全集編輯的一座豐碑。最近八十年的編輯無法回避他。單單讀他的《哈姆雷特》注解也非常受益。哈姆雷特第一個獨白的第一句: O, that this too too sullied flesh would melt / Thaw and resolve itself into dew.
兩個多世紀以來,有的編輯認為是solid,有的認為是sallied。Wilson 認為是sullied。他的理由是莎士比亞愛用雙關的習慣 。語義的多重和模糊性被莎士比亞都玩壞了,幾乎是出于一種本能。燕卜蓀 (William Empson) 認為,莎士比亞選擇一個詞語的時候腦子里總是同時跳出語義近似和關聯的多個詞語,故而形成習慣性的語義多重和模糊性(ambiguity)。Wilson在這個詞條注釋中表示,當莎士比亞腦中想到sullied的時候,就是第二句melt and thaw,冰雪融化后土面露出來的樣子。而他的詞語富含形象。就這一點,我覺得還是極富有說服力。而Solid則過于簡單平實,和melt and thaw并無關聯。
我在年中把英王欽定《圣經》和拉丁語《圣經》的《出埃及記》分別讀了一遍。神第一次在摩西面前顯靈,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fā)我到你們這里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么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這是《和合本》的中譯)。欽定版與和合本中,神的回答均為:I AM WHO I AM。(大寫是英文原文;《和合本》還注解說,Or I WILL BE WHAT I WILL BE);拉丁語版是: Ego sum qui sum。(希伯來語原文中這句話可以既是現在時又是未來時)。
莎士比亞全集最著名的一句是to be or not to be。我突然意識到,哈姆雷特的這句話是人類對上帝回答摩西這句話的回應。上帝說 Ego sum (I AM/I WILL BE) 和 to be是一個意思,只有上帝可以如此篤定。而人類永遠要在to be or not to be之間永恒地掙扎:是或不是,做或不做,生存或死去。
重讀《李爾王》倒是沒有波瀾,但是這次我糾正了一個認識。早前讀到《圣經舊約-約伯書》時,我感覺約伯和李爾王有一種內在聯系。重讀《李爾王》才意識到,莎士比亞寫作李爾王時,心中一定有約伯。
莎士比亞的寫作和語言受到過《圣經》(日內瓦英譯本)的影響。以上讓我覺得《哈姆雷特》和《李爾王》的內核最接近《圣經》。
1623年
沒有讀過莎士比亞原著的人經常有一個誤解,以為他的英語是古英語。人們可能是被thou, thee這些古舊用法誤導了。莎士比亞的英語是現代早期英語。經過四個世紀,語言詞義會產生流變,但多數是一致的。說到伊麗莎白時期的英語和現代英語的不同,1883年出版的Shakespearian Grammar作者E. A. Abbott道出了精髓:就自由度、簡潔和活力而言,伊麗莎白時期的英語強于現代英語……而現代英語或許只能在完整性和清晰度方面略勝一籌。
直接閱讀未經編輯干預過的第一對開本(First Folio)影印版,伊麗莎白時期的英語在聽覺和視覺上帶來的自由和活力感會更加強烈更加直接。
現在存世的第一對開本有230多本,因為印刷時間、戲劇來源、流傳等多種因素,每一本都有程度不一的不同,因此每一本都是獨特的。大英圖書館館藏本Phelps第一對開本是保存最完整也是最早印刷的一批書之一。大英圖書館出版的400周年紀念影印版就是基于Phelps第一對開本。
并沒有任何計劃,我從《亨利四世》第一部和第二部開始閱讀這個影印版。這真是一個美妙的巧合,我最早進入莎士比亞原著就是從《亨利四世》開始。
17世紀初期,英語還沒有標準化,出版物的拼寫即便在同一行里都有可能不同,例如been,在一行前后會是bin和beene;she和shee。S多數時候時f的沒有這一橫的樣子business 看起來是bufineff,i和y經常彼此替換, u經常是v,j是i。印刷第一對開本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有六個排字工人參與工程,每個工人的經驗和文化水平都不一樣,口音也可能不同。因此他們根據自己的口音和對文字的理解來選取鉛字字母。因此,閱讀第一對開本影印版必須高度集中注意力,必須默讀出來每一個單詞,這樣才能保持連貫和流暢的閱讀。這個過程帶來一種非凡的體驗,有時候我能聽到某個排版工人的口音,E. A. Abbott說的伊麗莎白時期英語的自由和活力更加跳脫于泛黃的影印紙面上。
英格蘭17世紀的Marlborough公爵說過,他的歷史知識都來自于莎士比亞。這話一點都不夸張。英國人對中世紀歷史的想象和認知很大程度上來自于莎士比亞的歷史劇,主要是亨利四世四部曲以及玫瑰戰(zhàn)爭四部曲。前者包括《理查二世》,《亨利四世》第一和第二部,《亨利五世》?!逗嗬氖馈返谝徊繌?6世紀末至今一直都活躍在舞臺上,最近BBC的電視劇《空王冠》依然是基于莎士比亞的原著。這本戲劇不斷在傳播中世紀英格蘭歷史,不斷強化大眾的歷史想象,就如我們不讀《三國志》,依然會通過《三國演義》熟悉三國的歷史和人物一樣。
《亨利四世》和《理查二世》都是我非常喜歡的作品。Charles Forker 編輯的第三代 Arden Shakespeare Richard II可能是這個Arden系列中最厚的一本,甚至超過了《哈姆雷特》。主要是因為他注解非常詳細,不僅有戲劇和歷史事實對比,還有版本的差異,還有很細致的文本注解。
《理查二世》令我著迷的一個原因是這部戲劇的詩歌性。這是全集中少數全集由抑揚五步詩寫的戲劇,屬于劇作家中期偏早的作品,幾乎全部都是一行一整句,很多處押韻,并不全是素體詩,有些地方甚至有炫技的嫌疑,不過這很大程度上是戲劇內容和人物階層和人物性格塑造決定的。例如,第四幕第一景理查遜位的這一場對話的六句,是三組對偶句構成,前五行用了十個care,中間兩行每行三個care;再比如,理查在牢獄中和馬夫的對話,royal, noble,groat,這樣的雙關,既有趣又令人悲傷,但如果沒有編輯的注解,現代讀者很難理解這三個詞代表的貨幣單位及其價值?!独聿槎馈分羞@樣的文字雙關(ambiguity)俯首皆拾,也是一種只有在詩歌劇中才有的技藝,須有編輯點明才能領略莎士比亞的神筆。
《亨利四世》最著名的角色是福斯塔夫(Falstaff),一直是舞臺和評論史上最讓人著迷的人物之一。1950年代美國導演Orson Welles自導自演的電影Chimes at Midnight集這部戲劇上下部為一體,以福斯塔夫為主角,是莎士比亞戲劇電影版的經典之一。但我重讀之后,依然不能理解這幾個世紀來很多人對他的喜愛。倒是戲劇中一些不重要角色的句子讓我毫無防備被擊中。
Warwick:
There is a history in all men’s lives,
Figuring the nature of the Times deceas’d.
歷史中都是逝者,唯有閱讀經典和古典可以與之對話,并發(fā)現我們身上攜帶的歷史。
-finis-